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

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
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处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灯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灯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 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他说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居功自满 | 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15章:“象郝摇旗这样的人,平时居功自满,遇到艰难的时候又不肯同心协力,常发怨言。” |
| 满天星斗 | 唐 杜牧《华清宫三十韵》:“雷霆驰号令,星斗焕文章。” |
| 满满当当 | 清·西周生《醒世姻缘传》第23回:“原来银包不大,止那七两多银子已是包得满满当当的了,那里又包得这十两银子去?” |
| 所作所为 | 明 李贽《答周西岩书》:“我不识渠半生以前所作所为,皆是谁主张乎?” |
| 先声夺人 | 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昭公二十一年》:“军志有之:先人有夺人之心,后人有待其衰。” |
| 顾后瞻前 | 《封神演义》第五三回:“你往我来,遭着兵刃命随倾;顾后瞻前,错了心神身不保。” |
| 活蹦乱跳 | 曹禺《日出》第四幕:“我一定可以把小东西还是活蹦乱跳地找回来。” |
| 兵荒马乱 | 明 李唐宾《梧桐叶》第四折:“不然,那兵荒马乱,定然遭驱被掳。” |
| 一尺水翻腾做一丈波 | 元 无名氏《争报恩》第三折:“那妮子一尺水翻腾做一丈波,怎当他只留支剌信口开合。” |
| 三长两短 | 明 罗贯中《三遂平妖传》:“万一些后再有三长两短,终不能靠着太医活命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