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不拾遗的成语故事

拼音dào bù shí yí
基本解释遗:丢失的东西。东西掉在路上没有人捡走;据为己有。形容社会风气很好。也作“路不拾遗”。
出处韩非《韩非子 外储说左上》:“子产退而为政,五年,国无盗贼,道不拾遗。”
道不拾遗的典故
商鞅,原名卫鞅,卫国人,战国时期政治家。他在秦孝公时任秦国的宰相,因功劳显赫而封赐商地十五邑,故称商鞅。他制定了一系列新法,废除了维护贵族特权的旧法。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商鞅变法。
他坚决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不管是什么人,只要对国家有功,就应该予以奖励。他鼓励耕织,生产多的可免去徭役,他认为,贵族世袭的制度应该废除,应当按军功的大小给予不同的爵位等级,执法应该严明,不讲私情,以法为准。商鞅的变法遭到了贵族势力的反对,但在秦孝公的支持下,变法很快就推行开了。
一年以后,由于商鞅积极地推行变法,老百姓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,军队纪律严明,民风也变得纯朴起来,人们不随意拿取,夜不闭户,道不拾遗,秦国一天天强大了起来,别的诸侯都对秦国心存畏惧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道不拾遗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地地道道 | 柳青《创业史》第一部第29章:“这是地地道道的高增福——不声不响,心里打着主意。” |
| 居功自满 | 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15章:“象郝摇旗这样的人,平时居功自满,遇到艰难的时候又不肯同心协力,常发怨言。” |
| 离世遁上 | 《韩非子·八说》:“为故人行私,谓之‘不弃’;以公财分施,谓之‘仁人’;轻禄重身,谓之‘君子’;枉法曲亲,谓之‘有行’;弃官宠交,谓之‘有侠’;离世遁上,谓之‘高傲’;交争逆令,谓之‘刚材’。” |
| 辙鲋之急 | 战国·宋·庄周《庄子·外物篇》:“车辙中有鲋鱼焉,曰‘我东海之波臣也,君岂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!’” |
| 空空荡荡 | 浩然《艳阳天》第121章:“屋子里空空荡荡,冷冷清清。” |
| 体恤入微 | 郑观应《盛世危言·女教》:“俄国特设教女收生院,凡胎前产后一切要症,必须明白透澈,体恤入微。” |
| 忧喜交集 | |
| 阿世取容 | 鲁迅《汉文学史纲要》第六篇:“至叔孙通,则正以曲学阿世取容,非重其能定朝仪,知典礼也。” |
| 千锤打锣,一锤定音 | 郭澄清《大刀记》第十章:“千锤打锣,一锤定音——队长,你就决定吧。” |
| 遗形藏志 | 汉·严遵《道德指归论·上德不德》:“遗形藏志,与道相得。” |